中金公司认为,在财政扩张逐步发力、融资支持政策落地相互配合的背景下,民营企业的经营压力、融资难度有望继续缓解
文|唐郡 陈洪杰 张欣培
编辑|张威 杨秀红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涉及信贷、债券融资、股权融资、跨境融资等,亦被市场称作“民营经济25条”。
民营经济素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其被认为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近日发文表示,在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民企融资难、融资贵困境始终存在。因此,政策在支持力度方面有待加强。
央行官网信息称,《通知》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金融支持在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下一步应继续从优化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资本市场等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创造更好的金融环境。其中,银行业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今年以来,银行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2023年前10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20.49万亿元,同比多增1.68万亿元。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如何保持合理的净利润亦受到各界关注。
《通知》提到,要强化正向激励,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具体举措包括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临近年末,叠加国债增发等因素影响,多位分析人士认为,央行年内可能通过降准等方式释放流动性。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在房企融资方面特别着墨,称要主动做好资金接续工作。抓好《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文)等政策落实落地,保持信贷、债券等重点融资渠道稳定,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
“总的来看,《通知》延续了此前对民营企业融资的一贯支持,在多个维度加强了支持力度,在需求不足具有跨周期特征的背景下,本轮民营企业融资支持的政策发力正逢其时。”中金公司认为,在财政扩张逐步发力、融资支持政策落地相互配合的背景下,民营企业的经营压力、融资难度有望继续缓解。
加大信贷投放,
提升民企贷款占比和首贷力度
民营企业(包括小微企业)之所以不易从金融机构获取充足的贷款,重要原因在于经营风险相对较高、信息透明度较低,是信贷的薄弱环节。
“支持民营经济25条”明确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等。
上述《通知》还称,健全适应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组织架构和产品服务,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满足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合理金融需求等。
近期披露的三季度数据显示,银行业整体上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加大了支持力度,增速多超过平均贷款增速。不过,相关部门和机构并未完全披露银行对民营企业具体业务的信贷数据。
“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业务贷款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流向了国企或者地方政府城投企业,信贷结构需要优化。”一位股份制银行东部某分行人士表示。
目前,监管部门披露的稍微全面的数据是普惠金融。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8.74万亿元,同比增长24.1%,增速比上年末高0.3个百分点,高出整体贷款增速13.2个百分点。“这表明近期金融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持续处于高位。”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称。
不过,小微企业仍是国民经济中亟待补强的薄弱环节。数据显示,10月制造业PMI指数(采购经理指数)中的小型企业景气度为47.9%,较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持续处于收缩区间,而且明显低于制造业整体景气水平,也不及近年小型企业历史平均景气水平。
王青认为,从进一步夯实经济复苏基础、稳定就业大局出发,当前有必要继续增加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其中推动金融资源向民营小微企业倾斜,是当前一个重要的政策发力点。本次《通知》发布,意味着未来一段时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将继续保持在20%以上,显著高于整体贷款增速的水平。
当前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更明显的短板体现在房地产市场。近期房地产开发贷增速下滑势头已有所企稳,但仍显著低于整体贷款增速近7个百分点。王青称,房企中的民营企业面临更为严峻的信贷环境。
在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上,《通知》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首贷客户培育拓展行动,加强与发展改革和行业管理部门、工商联、商会协会对接合作,挖掘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有融资需求的优质民营企业,制定针对性综合培育方案,提升民营企业的金融获得率等。
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2019年之后,国有大行集体下沉支持小微企业,但它们的大部分客户集中在原有存量客户以及中小银行客户,出现了局部饱和的局面。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开始着手提升首贷户和信用贷的占比,也是为了优化金融供给,更好的满足民营企业的成长。
此外,《通知》还谈及,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充分保护基层展业人员的积极性。但同时提到,切实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例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依法合规审慎经营,以及健全信用风险管控机制,加强享受优惠政策低成本资金使用管理,严格监控资金流向等。
早在2018年,原中国银保监会曾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尽职免责机制,帮助银行机构及其员工敢贷愿贷,支持民营企业。
“地方分支银行最担心的是放款之后,万一难以回收,就会被追责,这是压在基层的一块大山,也是不敢贷、不愿贷的原因之一,希望在更高层面完善贷款免责机制落地。”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称。
深化债券市场建设,
畅通民企债券融资渠道
近年来,民企在债券市场的融资规模呈现萎缩态势,尤其是2023年以来,中国民企信用债净融资额降到历史低点。
本次《通知》提出要深化债券市场体系建设,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
一是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具体包括,支持民营企业注册发行科创票据、科创债券、股债结合类产品、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进一步满足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领域民营企业资金需求。
支持民营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推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注册全流程采用“快速通道”,支持储架式注册发行,提高融资服务便利度。
二是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鼓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市场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担保增信、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直接投资等方式,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稳定存量。
三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各类养老金、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支持民营企业在符合信息披露、公允定价、公平交易等规范基础上,以市场化方式购回本企业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四是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研究推进高收益债券市场建设,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建设高收益债券专属平台,设计符合高收益特征的交易机制与系统,加强专业投资者培育,提高市场流动性。
实际上,近年来支持民企拓宽融资渠道的政策频出,尤其2018年民企融资进入发行缓慢期后,监管层推出了多项政策支持优质民企发债。
效果已初步显现。截至今年6月末,交易所市场共创设民营企业债券信用保护工具99单,支持61家民营企业实现债券融资675亿元;合计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42单,增信支持33家民企债券融资332亿元。
进入2023年,支持民企债市融资的相关政策也在不断推出,释放积极信号。2023年7月14日,交易商协会召开民企融资座谈会,专门听取有关扩大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服务范围、更好促进民企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7月27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表示,正研究推进高收益债券市场建设。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建设高收益债券专属平台;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提出将民营企业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新模式扩大至全部符合发行条件的各类民营企业,以及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相关政策的落地,为改善民企债券市场融资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过,曾刚认为,从实际效果来看,因机构发行担保增信债券需要反担保资产,仅有部分优质民企依靠资产抵押实现债券融资,总体而言担保债券发行的总体规模较小,受益的民企数量较少,难以满足众多民企的融资需求。
“民企债券市场融资困境的成因众多,需要多方施策、久久为功。”曾刚表示,就长期而言,需要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投资者保护和落实资本中介责任,以培育健康高效的债券市场,让其充分发挥融资功能,有效配置资源,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挥资本市场作用,
扩大优质民企融资规模
一直以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注册制实施以来,优化了上市条件,允许“未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等上市,使得一些优秀的企业登上资本市场舞台。
本次《通知》也提出,要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
其中包括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赴境外上市,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继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研究优化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提质增效、做大做强。”《通知》指出。
要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突出私募股权市场定位,稳步拓展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认股权综合服务等创新业务试点,提升私募基金、证券服务机构等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积极性。支持保险、信托等机构以及资管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前提下,投资民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和未上市企业股权。
政府在引导资金发展民营企业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通知》表示,发挥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作用。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民营企业。积极培育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早期投资力量,增加对初创期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投入。完善投资退出机制,优化创投基金所投企业上市解禁期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制度安排。
数据显示,私募基金持续发挥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功能,截至2022年末,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在投中小企业项目8.47万个,在投本金2.59万亿元。
根据统计,在沪深两市5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占比达到了64%。截至11月27日,定位于“打造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主阵地”的北交所,在开市两年多来上市公司数量达到了232家,总市值4172.44亿元。作为服务于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重要平台——新三板,其挂牌公司数量达到了6273家,其中创新层1888家,基础层4385家。
一批批民营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挂牌,借助资本市场服务促进了自身创新发展;私募股权、基础设施REITs在推动民营企业发展中也起到了重要的“催化”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资本市场已经形成了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私募股权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应充分发挥各板块之间的互补性与协同性,为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丰富的上市与并购重组渠道。
加大外汇便利化,
畅通境外融资渠道
“截至2023年9月,中国民营企业进出口规模达14.33万亿元,占外贸总值的52.9%,是中国外贸主力军,”中信建投证券杨荣撰文称,“民营企业对跨境融资和国际业务的需求在持续攀升。”
《通知》强调,要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通过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境外融资是实现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的重要路径之一。”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章俊表示,《通知》强调“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尤其具有现实意义,科创企业因其“轻资产、高成长”的特征较难获得信贷支持,扩大试点范围可以有效缓解其融资需求。
2022年5月31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包括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试点。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江苏、湖北、海南、重庆等多地已经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不受净资产规模较小的限制”,已覆盖了全国约80%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约28万家。
此外,通过搭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外汇局陆续推出8个融资类应用场景和3个便利化类应用场景,助力以中小企业为主的近10万家涉外企业累计获得融资金额超2900亿美元、付汇金额超1.2万亿美元。
在经常项目便利化水平方面,截至2023年9月末,全国已累计办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超427万笔,金额超1.9万亿美元。
为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2023年1月-9月,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办理外汇收支约6.5亿笔。优化市场采购结算渠道,支持联网信息平台备案商户在线自助办理收结汇。2023年以来,备案商户在线自助办理收结汇约占70%,惠及中小微商户超9万家。
杨荣表示,《通知》要求:一方面支持“引进来”,完善跨境投融资和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另一方面支持“走出去”,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为优质民营企业提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服务。这将有助于扩大民营企业经营范畴,推进其业务的国际化,获得经济全球化的红利,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优化配套政策,
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破解融资的难题,除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机构强化服务,还需要完善信用体系、担保体系等。
上述《通知》提到了,完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例如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推动水电、工商、税务、政府补贴等涉企信用信息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放查询,缓解信息不对称;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机制。
“国有企业不缺资金,我们对该类企业的贷款利率不足3%,收益很低。我们也想多做一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业务,但它们的很多数据散落在各个部门,很难得到完整的信息,窥见它们的经营全貌。”一位国有大行山东分行人士称。
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也是优化融资配套政策重要举措。《通知》显示,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引领作用,稳定再担保业务规模,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理厘定担保费率,积极培育民营企业“首保户”,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分险作用。
郑州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天宇在2023年两会期间提交的一份《关于支持城商行发展科创金融的建议》提出,由地方政府以财政补贴、风险补偿基金等形式设立科创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和补偿支持手段,形成程序规范、高效便捷、风险共担的保障体系;推动地方政府、城商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引入多渠道、各类型资金参与收益分享与风险分担,有效缓释信贷风险;适当提高担保机构风险容忍度,探索完善科创金融再担保机制。
“银行既要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也需要考虑商业化运作,若一味担当政治任务,难以可持续发展。顶层设计需要指导好银行增强金融承载力,设计好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保障相关的财政资金能够到位。”一位城商行高管称。
《通知》还谈及了,强化正向激励,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例如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将再贷款优惠利率传导到民营小微企业,降低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强化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
在王青看来,接下来的重点是强化落实。特别是要加大财政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将财政激励效应向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传导,有效解决金融机构不敢贷、不会贷问题。
“在房企融资方面,我们判断,今年底明年初银行将有效增加对民营房企的信贷投放,继三季度末房企开发贷余额同比增速比上年末高0.3个百分点之后,四季度该指标有望持续改善。这一方面会有力支持保交楼,更重要的是会缓解年末房企流动性压力,起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的作用。”王青称。
(作者为《财经》记者)